人的一生中,總有過幾回迷戀偶像的經驗,Naomi也絕不落俗,打從年紀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迷戀上「崇拜」這種調調了。崇拜偶像是一門很專精的功夫,持練者必須心誠、必須勤奮、必須把偶像從早到晚放在心裡掛在嘴上……
小時候,我曾經極度迷戀當「孤兒」。童年期,很多卡通片的主角幾乎都有個孤兒身份,就算不是孤兒也一定是單親,小甜甜、小英、小蜜蜂……就連在北海小英雄身邊,最常出現的也是爸爸跟一群吵鬧的叔叔伯伯啊。年幼無知的我,自作聰明地以為,成為一個孤兒是會很幸福的,那應該是唯一能體驗卡通片主角的方式了吧?卡通片中的孤兒主角除了住在孤兒院之外,也可能會到處流浪尋找親人。
於是我努力地想辦法讓自己的生活看起來像孤兒,就算當不了真的孤兒,也要在桌子底疊幾本電話簿加床單的「流浪窩」來住住。不過很快的,我的孤兒心願就在一場場跟大人搶床單的惡夢中結束了。
步入學習期之後,有很長一段時光,我超迷一種角色扮演──「當明星」。那時哪懂得什麼是明星啊?還不就是在電視機裡看到的那些閃閃發光的臉孔。所以凡是看過的連續劇,只要那主角是我喜歡的,就一定會把精彩劇情搬到客廳或床上照演一遍,喔……有時甚至是好幾遍。當時「受惠」最多的,肯定是我的同班死黨了。反正她們看過了可以陪我一起演,要是某天的劇情不小心錯過了,也甭擔心,看我一人分飾多角也沒問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