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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知道自己在某些方面是很怪的,
喜惡很極端,對於心所癖好的事情總是既善變又專一,
經常一個差距之間就成了天差地遠的局面。
譬如顏色,喜歡的不是極媚的就是極暗沉的;
譬如款式,喜歡的可以從末世般華麗橫跨至低調極簡;
譬如口味,明明超討厭吃甜食,卻又對巧克力的味道難以抗拒;
譬如電影,對暴力深惡痛絕,但又超愛看嘔心的恐怖片;
譬如偶像,一旦愛上必定矢志不移,但...更靠近一點卻又打死都不願意。


一旦遇著了感興趣的,本人力追偶像步伐的功力可向來都不馬虎。
只不過追是追了,用的招術卻不是包車跟蹤或到機場貼海報堵人,
這些都太High了,偏偏我又很容易亢奮,
太激動一來對心臟不好,再者萬一一個不小心尿失禁可不就大大破壞了苦心經營的唯美型象哩!
很奇怪,我一直很不明白自己,
為什麼越是在喜歡在乎的人面前,這張臉竟總會薄得不像話?
薄到甚至想乾脆當場變成空氣,咻的一聲飛走就算了!

是啊,對心裡十分在意的人或事件上常顯得看起來不夠熱情,這的確是我的死穴,
因為越是在意,所以這顆喜歡的心也就震盪得特別厲害...
隔著一段距離安靜的喜歡,是我享受的「交往方式」,
就像導演運鏡時,縱使攝影機的軌道架得再遠些,也還是能在鏡頭裡捕捉到特寫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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