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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潤聽從經紀公司的規定,任何非公開的私人行程,為了避免遭到跟蹤偷拍,一律穿戴口罩、帽子以及墨鏡變裝。

被母親從倉庫後的安全門趕出來後,允潤一個人漫步在街上,點開手機上的通訊錄名單,扣掉工作上的同事或合作搭檔,看來看去,她竟連一個可以隨便閒聊、或約出來喝杯茶的朋友都沒有。

在外頭瞎晃也不是辦法,還是回宿舍好了。

但其實沒有任何人知道,有時候,她甚至連那處跟其他「水晶蘭」團員們一塊兒合宿的公司宿舍都不太想回去。

尤其是一個人在宿舍獨處時,總特別容易想起一些她再也不願回憶的往事。

但就算再怎麼不願回想起,過往的創疤,卻像早就等在那兒似的永遠也不肯饒恕她,一下又一下的撕扯掉她平日冷若冰霜的假面。

猶如那首「愛的門禁」一樣,一輩子都將烙印在她沉重的罪人之背上。

據當年承辦河智媛車禍案件的警察所寫的筆錄上記載,河智媛在門禁前要趕回宿舍的那天晚上,當時在馬路口被撞傷倒地後,一旁圍觀的行人都曾指證歷歷地說,確實聽到了從重傷者身旁的手機裡傳出了少女清唱聲。

警方那時也循線從河智媛的手機追蹤到了允潤,證實當時人在離案發現場不遠處宿舍內的練習生允潤,正是河智媛發生意外往生前,最後一位通話的對象。

該不會,就是自己的那通電話,間接害死了智媛姊的吧?智媛姊會是因為分心聽她傳過去的試聽檔,才沒注意到疾馳而過的車子嗎?

所有解不開的疑問,再也不會有人能給答案了,只能全鎖在允潤的心裡。因為這難以擺脫的愧疚感,令當初驟失好姊妹的允潤痛苦不已,身心承受著煎熬,甚至還一度撐不住了,萌生退團求去的想法。

直到某一天,當她終於再度鼓起勇氣,點開自己與智媛姊最後一次的留言簡訊,才赫然發現,那晚在她寫了「我等姊姊回來!」離線之後,其實還有一句回應──

國民童星:再辛苦都別放棄哦!我們一起練習這首「愛的門禁」吧!

這則簡訊,應該是智媛姊在被重型機車撞傷昏迷之前就先留下的。

智媛姊當時心中,只想著要趕快回宿舍跟她一起練唱新歌,還替這首從未發表過的創作曲先取了歌名。

智媛姊說再辛苦都別放棄……要一起練習……

思及此,允潤下意識咬了咬唇,壓低帽沿,強忍住不輕易示人的脆弱。

好,她不能放棄,不能放棄即將成軍的「水晶蘭」,也不能放棄任何一個能讓更多人聽見這首「愛的門禁」的機會。

這是她跟智媛姊一同夢想著的「水晶蘭」,她們想向全世界分享的創團歌曲。

這一刻,都將一一實踐。除了……智媛姊。

「嘶──砰!砰!砰!砰!」接連的幾聲震天巨響,前方的馬路口竟發生了連環追撞車禍!

路人紛紛上前圍觀,允潤被擠在後面,她不想看熱鬧,轉身遂準備繞路從另一邊的路口穿越馬路,才一轉頭,便看見混亂的車陣與人群間,竟迎風飄飛著一張張散落開來的花花紙片。

其中一張,飛落到允潤的面前。

她像突然被人迎面打了一巴掌,怔怔地動彈不得,瞪視著那張打折傳單。

色彩花俏的傳單飄落在允潤腳邊,她低頭,竟像犯錯的孩子不知該如何是好。眸光中有些水波在晃動,望著躺在腳邊的那張打折傳單,允潤木然地彎身撿起它。

某個商家,盜用了她和智媛姊從前童星時期一起合拍的照片,轉印在商品的促銷活動廣告上,照片上,她與智媛姊手牽著手,笑咪咪地正一起向鏡頭打招呼。

「是一個女孩被壓在車子底下!趕快打電話叫救護車!」

「天哪!怎麼會有人闖到馬路上來發傳單啊?」

「一隻手……手被撞斷了!還、還活著嗎?」

「傳單上這是多久前的照片了呀,哎呀,這不是當年那個國民童星嗎!」

一聽聞這四個字,允潤只覺腦中某個失去控制的部分像被瞬間炸開,她失魂似的朝眾人圍聚的馬路口走去,周圍好吵雜,她耳邊卻忽然間靜的什麼也聽不見。

一隻被撞斷的手滾落在這群人的腳邊,不管是殘肢還是傷者,大家都驚懼地不敢靠近。

只有一個人邁著步子,悄悄走近。

口罩內的允潤屏住呼吸,墨鏡後的雙眼瞪得再大也不敢相信,現在自己究竟是瘋了還是幻覺?其他人為什麼沒有尖叫呢?眼前的景象,不是該比「水晶蘭」那支被爆料出現靈異畫面的見鬼傳聞還驚悚嗎?為什麼她身旁的人一點都不害怕?

為何她看見智媛姊躺在血泊中,被撞得骨折的脖子僵硬地扭向她,空洞的雙眼瞪著她,另一隻沒被撞斷卻變形折拗的手,仍不停地抽搐,朝著她的方向顫動揮舞。

「智……」她一發現自己失神低喊出聲,連忙捂住早戴著口罩的嘴。

血泊裡的女孩在陷入昏迷前,雙眼始終直瞪著允潤,穿透她隔著一層墨鏡的眼瞳深處。無力呼求的嘴,以及失焦卻無法閉閤的眼,都緩緩滲出了殷紅的鮮血。

允潤躲也躲不過眼前的這幕,她錯愕地想遮住自己的墨鏡,卻怎麼遮也遮不住眼前一片駭人的血紅,她墨鏡前的世界……一瞬間竟全變了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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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娜歐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